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根据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近期将对国有资产进行年度清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产清查的基准时间
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在此时间之前购建的资产均在清查之列。
二、清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上报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20日)
1、各单位应按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采取以物对帐、以帐对物、逐一查对,主要核对固定资产的帐、物以及管理使用人、使用地点是否一致,以及资产的完好情况等。
2、各单位根据清查情况,将帐实不符问题、资产实物存在问题等以书面材料(见附件1-3),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于11月15日下班前报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有账无物的资产必须说明原因。
3、自查完毕后,需组织部门所有人员对自己名下资产进行签字确认(见附件4),已提交拟报废的资产也要进行签字确认,请于11月20日前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学校资产部门清查时间(2022年11月21日~11月30日)
各单位上报结束后,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组织资产核查小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通过核实符合报废条件的,报集团公司进行2022年度资产报废处理,对弄虚作假,账目混乱的单位将按照规定进行通报考核。
三、注意事项:
(一) 本部门前期如有人员,管理单位、地点变动、退休等情况的,请您在系统中直接做变动即可,做变动时要求将地点,管理单位等都要填写,不要有空项,现状都是在用,请不要填写待报废。如需在系统中添加管理单位、人员、地点的,请将部门情况汇总后,到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一起办理相关手续及系统添加。
(二) 资产清查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联系人:设备类李海彤老师及邮箱,家具类陈娟老师及邮箱,电子设备类冯一龙老师邮箱。
(三) 本年度需提交拟报废的资产必须是2020年12月之前的资产。
(四) 也可自行到系统中查询部门的资产信息,也可自行下载附件5查看。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10月29日